鞍山档案馆版权所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档案利用 > 利用实例

领取退休金

发布时间:2006-08-30 00:00|栏目: 利用实例 |浏览次数:

  市公交汽车公司职工薛女士1975年特困留城,经市劳动局分配到交通局基建队当工人,在交通局工作三年,因工作需要调到市公交汽车公司当售票员,退休前是公交公司一场三队调度。在办理退休时发现档案中缺少参加工作的时间,到劳动部门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为查找3年工龄,来到档案馆查档。我馆工作人员先后五次接待薛女士,通过我们的耐心询问和反复查找,最终在交通局全宗3号目录第64号案卷中查到了工人调转介绍信,证明了该人参加工作的时间、工种、工资等相关要件。凭借所查找到的档案要件,办理了退休手续,从2005年2月发放退休金,每月708元。

|关于我们|查档须知|馆址须知|温馨提示|法律顾问|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Copyright © 2000-2022 鞍山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010539号-1 技术支持:金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