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乡知识青年因公致残的护理费、医疗费、生活费的标准提供了依据
发布时间:2008-07-01 00:00|
栏目: 利用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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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2007]9号文件精神,要调整下乡知识青年因公致残人员生活费、护理费标准,但无参考资料。市民政局委派张某2007年3月28日来馆查档,我馆工作人员利用微机检索在民政局全宗1号目录179号卷中查到《关于下乡知识青年因公致残、患病致残问题处理的通知》(鞍民发[1980]16号),这份文件为制定下乡知识青年因公致残的护理费、医疗费、生活费的标准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