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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钢铁厂”成为“国家工业遗产”

发布时间:2018-02-06 00:00|栏目: 热点聚焦 |浏览次数:

近日,“鞍山钢铁厂”作为第一批11个国家工业遗产正式得到认定,并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工业遗产”牌匾。遗产项目包括鞍山钢铁厂生产厂区,台町区以及站前区内五一路以东、铁东二道街以北、八卦街以南区域。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对传承中国工业精神,传播优秀工业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国家工信部在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省市开展了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工作。经申请、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鞍山钢铁厂”正式入围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

鞍山钢铁厂始建于1916年,也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批建设的大型联合钢铁企业,见证了中国钢铁工业的起步与发展,为中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共和国钢铁工业的摇篮”。

遗产项目包括鞍山钢铁厂生产厂区,台町区以及站前区内五一路以东、铁东二道街以北、八卦街以南区域。鞍山钢铁厂遗产项目核心物项包括:昭和制钢所运输系统办公楼、井井寮旧址、昭和制钢所迎宾馆、昭和制钢所研究所、昭和制钢所本社事务所、烧结厂办公楼、东山宾馆建筑群(主楼、1号楼、2号楼、3号楼、会展中心)、北部备煤作业区门型吊车、建设者(XK51)机车车头、昭和制钢所1号高炉、老式石灰竖窑、2300mm三辊劳特式轧机、401号电力机车、1150轧机、1100轧机、鞍钢宪法。

文物部门专家表示,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是建筑遗产、记忆遗产、档案遗产,是100多年来中国近现代工业发展的见证者和记录者,将列入文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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