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在胜利宾馆召开鞍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举报的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获得奖金人民币50万元。
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我市已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确立了通过三年努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构建常态化、自适应扫黑除恶生态系统的总体目标。目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我市坚决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有黑必除、除恶务尽。目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成功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正在深入侦查调查中,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市纪委监委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对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处理,及时排除干扰和阻力。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8条,其中已立案办结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线索了结5件,给予警示谈话1人;其余正在初核中。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加强对农村“两委”人员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等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发现,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深挖并彻查公安机关移交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执纪;对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的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形成对涉黑涉恶腐败人员的高压态势。
加大涉案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处理力度
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各级组织部门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加大涉案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当保护伞的、参与其中的、不担当不作为的,发现之后绝不姑息。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职、撤职建议或意见;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领导不力或干扰、阻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常进行的领导干部及时作出调整。
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有奖励
市公安局非常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踊跃参与、支持、配合全市公安机关,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目前,全市已经发布了《鞍山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市公安局也制定了《鞍山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线索奖励的通告》。具体奖励标准: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每案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群众举报线索,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奖励5万元。群众举报线索,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奖励1万元。对于举报线索,市公安局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市公安局对提供举报线索的群众在奖励的同时,将采取四项措施,全力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对举报人绝对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绝对保密;市公安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对举报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的保护措施;将举报群众适时带到安全场所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