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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通”指南 聚焦民生热点

发布时间:2018-10-17 00:00|栏目: 热点聚焦 |浏览次数:

涉及的13个部门210项工作,均是办件量较大、群众办事需求较多的事项

《鞍山市“群众办事通”指南》出炉后,让不少市民办事更加方便了。1016日,记者了解到,《鞍山市“群众办事通”指南》中的事项涉及全市13个部门210项工作,均是办件量较大、群众办事需求较多的事项,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意见,力求形式直观、易看易懂、清晰明了。

对于《鞍山市“群众办事通”指南》,不少市民“拍手称快”,都表示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需要办理的事情,通过《鞍山市“群众办事通”指南》基本上都可以查到需要携带什么手续以及如何办理等,十分方便。据了解,制定《鞍山市“群众办事通”指南》的过程中,进行流程再造。针对选定的服务事项,指定牵头部门,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重新确定办事流程、时限、要件和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流程再造,逐项精简、优化、标准化;把政府部门面向群众的行政程序更多地变为部门之间的内部工作程序,把群众需要多次递交的材料更多地变为内部和网上共享的数据,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最后,对核定的事项和办事流程,我市组织进行逐事项编写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内容、办理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提交材料、收费标准、办理地址、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最终形成了《鞍山市“群众办事通”指南》。

据介绍,《鞍山市“群众办事通”指南》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意见,力求形式直观、易看易懂、清晰明了。不仅提供办事环节名称,还清晰地描述了具体要求。要求对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条款,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或审核环节。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得再要求重复提交,从源头上消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我市要求各办事窗口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梳理确定的办事流程进行操作,严格履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项制度。相关部门将对我市“群众办事通”事项梳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明察暗访,对不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我市“群众办事通”顺利开展,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改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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