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8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及以上标准的天数共计299天,同比增加36天;达标率为81.9%,同比上升9.8个百分点。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一级标准的天数共53天,比2017年增加了22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二氧化氮浓度等指标均同比下降。
2018年是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我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完成了鞍钢12座焦炉烟气的脱硫脱硝项目和盛盟煤气焦炉脱硫脱硝项目,实现了焦炉烟气稳定达标排放。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截至2018年12月底,已淘汰燃煤小锅炉329台。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截至目前共完成44.74公顷裸露地面治理工作。加大了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焚烧力度,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三县(市)建成了自动监控子站。钢铁、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和20吨以上燃煤锅炉基本上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省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
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生态环境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清水秀新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