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根据4月份数据显示,鞍山市全社会用电量为100.0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3.9亿千瓦时,增长4.1%。
从产业分类情况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均保持增长态势。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为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0.7%;第二产业用电量为82.5亿千瓦时,增长2.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2.5%, 其中,全市工业用电82.0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2.7%;第三产业用电量为8.5亿千瓦时,增长9.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