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在胜利宾馆召开关于调整完善全市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若干政策解读的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我市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期,全市贫困人口已从26000多人减少到不到2000人。我市对原有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为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带来了更多的实惠。
新闻发布会上,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前段时间,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调整<鞍山市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市委、市政府2016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覆盖面更广,针对性、保障性更强。
调整后的政策加强了公共服务保障。对教育扶贫的资助政策进行调整,增加对已脱贫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政策调整后在医疗救助扶贫方面也有一系列大动作。这次政策调整后包括三个方面的医疗救助扶贫举措。对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在县、乡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扶贫对象,报销比例提高至90%,每人每年封顶线提高至2000元;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34种重大疾病限额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80%,限额以上按相应就诊医院补偿政策执行;其他病种普通住院的,在普通居民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5000元。同时,扶贫对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自付合规部分,通过商业保险等途径,按一定比例再次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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