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厕所,大民生。9月4日,记者从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厕所革命”,今年,我市将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4万座,首批改造工程将在42个美丽示范村进行整村推进。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农村共有49.5万户厕所,卫生厕所普及率在56.6%。今年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计划达到83%,将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4万座。首批厕所改造工程将在美丽示范村按照整村推进,这些示范村包括千山区唐家房镇太平沟村,铁东区大孤山街道大孤山村,海城中小镇中小村、朱家村,台安县洪家农场洪家村,达牛镇达牛村,岫岩大房身镇古洞村等42个。目前省里已经下拨了第一批资金289万元,市里的配套资金也正在拟定中。
据介绍,我市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将以户厕改造为主,同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原则上一户一厕,宜水则水、宜入户则入户,因户施策。
推进过程中,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不得推进整村改厕;未经农户同意,不得强行推进农户改厕。相关部门还将注重资金绩效,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验收合格的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在资金环节上,我市将坚持“省级奖补、市县补助”的原则,省级以上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因素法切块分批次下达各地,市县应承担主体责任,积极筹措本级资金,与省下达的奖补资金统筹使用,确保项目不留硬缺口。此外,我市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建立市场化建设,并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和村民建设家园主动性,出资出劳共同改厕。
据介绍,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按以下三类厕所进行奖补:一类厕所户内外结合三格化粪池水冲式,补助标准为2000元/座;二类厕所户内三格化粪池水冲式和下水道水冲式,补助标准为1600元/座;三类厕所户外独立三格或二格化粪池式和双池交替式,补助标准为900元/座。
在施工方面,各地建设施工既可采取统一施工,也可由乡镇和村集体组织施工,还可发动农民群众自建自管自用。统一施工的,要由被招标企业或由有资质的工程队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统一建设;农民群众自建的,符合验收标准的,应给予验收并按各地不同类型补助标准及时兑付先建后补资金。相关部门要建立上级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加强项目监管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