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号全宗)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是中共鞍山市委负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共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与决定,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全局性昀部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战线的贯彻落实。研究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政法部门的业务建设,协调解决政法部门的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疑难案件。
市委政法委的前身是鞍山市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53年4月,1956年6月撤销,成立中共鞍山市委政法部。1964年6月改为中共鞍山市委政法领导小组,“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销。 1978年11月,中共鞍山市委决定成立市委政法工作领导小组,1982年改为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调查研究处、干部处、治安综合处等机构。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委政法委1954年至1964年形成的档案共27卷,均为文书档案,其中永久卷14卷,长期卷13卷,排架长度约0.5米。均经过系统化整理编目。该全宗档案由于机构变化频繁,几度成立撤销,所存数量较少,内容不全,但大体上可以反映10年中的工作情况。
市委政法委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东北行政委员会、中共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及机构编制的指示、批复;政法委全委会议、政法领导小组会议、分党组会议记录;关于政法工作计划、总结及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的专题报告;政法委关于法院积案处理、鞍钢物资被盗(二O三车案)等的取证材料及处理意见;有关劳改批复、犯人登记表等材料;市公安局、检察院(署)、法院等单位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道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案件总结报告。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