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号全宗)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老干部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委老干部局)是市委统管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老干部离休后“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并继续发挥作用”。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向市委领导提供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面建设性、政策性意见,指导、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1983年6月,根据中共鞍山市委鞍委发[1983]36号文件决定撤销市委老干部处,成立市委老干部局。鞍山市市委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调研处、生活保障处,1987年增设老年人大学办公室。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委老干部局1983年至2001年形成的档案共163卷,其中文书档案145卷(永久卷104卷,长期卷41卷),会计档案18卷,排架长度约3.5米。该全宗档案分别于1997年12月和2014年11月,由市委老干部局移交进馆,均经过系统化整理编目,按年度——问题分类法分类排列,案卷保管完好,档案内容也较为齐全,基本上反映了市委老干部局工作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中共鞍山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关于市委老干部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的决定、批复和市委领导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批示;市委老干部局、局党总支及各处室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总结;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会议记录;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开展检查活动、保证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问题的决定、通知;鞍山市离退休干部代表大会、老干部工作研讨会、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会形成的会议报告、经验介绍、表彰决定等材料;编辑出版的《鞍山市老干部工作》原稿;局机关整党工作材料。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机检文件级目录和机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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