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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01 15:23|栏目: 全宗介绍 |浏览次数:

(第11号全宗)

    鞍山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政权和居民、村民委员会建设的管理与经验总结、交流,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复转军人接收安置、管理和优待补助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生产救灾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以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等。

    市民政局成立于1949年12月,其前身是1948年6月成立的鞍山市人民政府民政科,局内设民政科、干部科、社会科、荣管科(优抚科)、秘书科、地政科等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政局名存实亡,1969年9月鞍山市革委会办事组下设民事小组,负责民政局工作。1972年10月成立鞍山市民政局革命领导小组,下设政工组、办事组、优抚组、社会组、生产组、统战组、城市人口下乡安置组。1973年10月,改政工组为办公室,其余各组为科。1978年12月,改鞍山市民政局革命领导小组为鞍山市民政局,下设政治处、办公室、优抚科、民政科、社会科、生产科,其后陆续增设财务科、知青办、纪律检查委员会、城镇人口下乡安置办公室、人事科等机构,下辖鞍山市烈士纪念馆、鞍山市养老院、鞍山风机厂等近20家企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改局内科级建置为处级建置,设立福利生产处、优抚处、社会处、民政处、基层政权建设办公室、社团登记管理处等。1990年1月,鞍山市地名办公室由市建委划入市民政局,同年9月,成立市民下局社团登记管理处。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民政局1948年至2001年形成的档案共760卷;其中文书档案646卷(永久卷443卷,长期卷193卷,短期卷10卷),会计档案23卷(永久卷),另有编写民政志书稿101卷,排架长度约36.5米。该部分档案于1987年、1994年、1998年和2008年分4次进馆,均经过系统化整理编目和排列,档案内容齐全、丰富,保存完好。

    市民政局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东北行政委员会、辽宁省政府、鞍山市政府、市民政局关于基层政权建设、拥军优属、抚恤、烈士追认、抗灾救灾、救济扶贫、社会保障、宗教事务、殡葬改革、养老敬老、社会收容等工作的通知、指示、规定与批复;市政府、市民政局有关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处分的决定、通知以及乡改镇、建立与增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批复;市民政局党组、支部(扩大)、领导小组、核心小组、局务办公会议记录;市民政局及所属部门和海城县(市)、台安县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退伍安置、选举、选民普查、侨务、婚姻等专题工作计划、总结;市民政局关于修建和整修革命公墓、烈士陵园、纪念碑等工作计划、设计说明、图纸、照片等资料;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综合材料、人员处理批复和落实政策、甄别处理意见及有关“文化大革命”情况汇总、各群众组织一览表;市政府、市民政局召开拥军优属、民政工作、社会福利生产、殡葬改革等工作会议报告、经验材料、先进名单与表彰决定;下乡知青致残回城审批表、市直各部门退休人员名册、复员退伍军人介绍信存根及有关证件、军人牺牲证明书与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干部调配介绍信存根、在编写《鞍山市民政志》中形成的各个历史时期鞍山地区区划、政权沿革和民政工作概况;市民政局编纂印发的《民政工作简报》以及财务决算和工资报表;1981年至2001年涉外婚姻档案及1950年至1964年退役回乡登记档案等。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机检文件级目录和机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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