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号全宗)
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资局),其主要职能有维护国家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源流失;促进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经济效益。
市国资局于1989年2月13日起筹备,1989年3月31日,根据鞍编发[1989]89号文件,在鞍山市财政局内增设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外挂市国资局牌子,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989年8月31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通知》(鞍政办发[1989]第87号)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正式成立。市国资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国有企业处、行政事业处、资产评估处、统计评价处、国有资产流失稽查处等。2004年,市国资局撤销,职能并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国资局1989年至2004年形成的档案共910卷,42盒626件。其中文书档案158卷(永久卷107卷,8盒83件,长期卷51卷34盒543件),会计档案12卷(永久卷),照片档案12卷,业务档案728卷,42盒626件。排架长度约19.5米。该部分档案于2009年8月进馆,保管完好,较全面地反映了市国资局工作历史面貌和历次机构改革情况。
市国资局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市国资局党委(扩大)、支部、党员干部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市国资局年度、季度工作计划、总结、计划要点;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市国资局关于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事任免与奖惩的请示、批复、决定、通知;市国资局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评估材料等;市国资局1990年至2001年财务决算、工资表。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机检文件级目录和机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