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号全宗)
鞍山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土地局)是市政府的直属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管全市土地的调查、登记、统计、土地征用和划拨工作,负责需要市政府批准及需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批准征、拨用地的审查、报批,组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调查研究、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查处违法占地案件等。
市土地局成立于1987年6月。内设办公室、’建设用地处、地籍处、法规监察与规划处、高新区土地分局、土地征用整理事务处、土地经营管理处。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土地局1972年至1985年形成的档案共842卷,均为专业档案(永久卷),排架长度约22米。
市土地局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鞍山地区各县(市)、区的企事业单位征用、占用土地的批复、审批档案。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