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号全宗)
鞍山市农机局(以下简称市农机局)是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省农机局指导。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农业机械化长远和年度发展规划,具体指导县(区)农机使用、管理、科研、科技培训、修造供应等项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经验、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全地区农业机械化科学管理和技术水平。
市农机局成立于1960年。1965年9月因行政区划变动,市农机局撤销,在鞍山市农业生产指挥部设置农机组。1972年鞍山市城区组内设农业机械化办公室,同年成立市农业组,内设农机处。1975年末再次成立鞍山市农机局。1983年6月市农机局改为市农机服务公司,隶属于鞍山市农业委员会。1985年市农机服务公司改为市农委农机处。1986年10月成立鞍山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下设办公室、管理科、修造科、科技科、计财科、培训科、监理所和机关总支。1995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等机构设置的通知(鞍编发[1995]第91号文件)精神,市农机管理总站更名为市农机局,为副局级机构。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农机局1960年至2001年形成的档案
共494卷。其中文书档案453卷(永久334卷,长期129卷),
会计档案31卷(永久31卷),排架长度约11米。
市农机局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市农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
议记录;有关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的通知、报告、批复;市农机
局年、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农业机械化统计报表;党组织和党
员统计年报表、干部统计年报表;关于新产品鉴定、试制工作的、
总结、报告;对拖拉机分配计划、农机产品指标、基建项,目的批复;关于农具、拖拉机使用、维修情况的指示、通知、报告;关于安全生产、质量检查、机械发展、技术革新开展情况的通知、
总结、报告;干部调转介绍信存根;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的决定;转发省有关农机产品价格的通知、拖拉机驾驶员考工评
级具体问题说明等;工业企业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工资表、账簿和记账凭证等,其中,经鉴定并征得农机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同意将已到期30卷会计档案销毁。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