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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农垦局

发布时间:2022-12-03 10:11|栏目: 全宗介绍 |浏览次数:

(第118号全宗)

    鞍山市农垦局(以下简称市农垦局),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结合农垦实际,制定全市农垦经济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定和实施全市农垦企业的经济技术政策,调节本行业的经济活动;统筹协调全行业的技术改造、科技开发、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引进工作;组织专业化协作,调整行业结构;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农垦行业国有资产,实施产权监管;指导农垦行业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垦行业国内外市场信息的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情况,抓好重点产品的生产,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依法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分配、安全、质量等工作,进行全行业经济工作分析,推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成立于1991年。在建局之前,鞍山的农垦企业是由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和牧工商联合总公司分别进行管理,两个公司均系市农委管理的事业单位。

    1991年9月,市委、市政府根据鞍山农垦的发展规模,及其在鞍山国计民生中的影响和贡献,为了加强管理,决定组建成立鞍山市农垦企业管理局,正局级单位。全面负责管理鞍山农垦企业,直接归属市政府统一领导。当时鞍山农垦有县团级企业3家,其衍生大小企业5 2家。行业涉及种植、养殖、轻工、建筑、建材、食品、机械加工、医药、兽药等十几个行业。主要产品有啤酒、大米、牛奶、水果、畜禽肉蛋等。1995年3月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为减轻企业负担,扩大企业自主权,市编委对农垦局机构、工作职能、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调整核定,更名为鞍山市农垦局,亦为正局级单位。为市政府主管农垦行业的金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取消向企业收取管理费。2001年实行党政机构改革,11月在农垦局领导班子变动调整的同时,将市农垦局降为副局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编制、职能、内设机构不变。2003年4月,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直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农垦局在职能、内设机构不变的情况下,编制减少3人,内设机构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2007年,农垦局内设综合处、国有农场管理处、直属企业管理处。2013年10月23日按照鞍编发[2013] 47号文件农垦局撤销。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鞍山市农垦局1991年至2001年形成的共128卷,51盒878件。其中文书档案106卷(永久62卷,38盒660件,长期44卷,13盒218件。会计档案22卷(永久卷)。

    鞍山市农垦局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市农垦局局党组会议记录;有关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职称晋升的请示、报告、通

知、决定;市农垦局表彰奖励决定、通知;奶牛场、畜牧场、农垦发展总公司等财务情况内部审计报告;水稻标准粮田示范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市农垦局党建工作规划、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材料;市农垦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工作会议记录;市农垦局1991年至2013年的年度决算和工资单。因2013年撤销时,决算和工资单没有齐全,所以没有移交市档案馆,另缺少1993年、1994年和1996年的年度决算。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机检文件级目录和部分机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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