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号全宗)
鞍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是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的药品管理法,统筹安排鞍山地区医药行业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新产品的审核、鉴定,规划地方中药材的合理布局,指导中药材生产和资源普及、保护工作,管理好医药市场,保证药品供应。
1951年12月中国医药公司东北区鞍山市公司成立,1958年1月与市药材公司合并成立市药材供应处,后与市卫生局药政管理处合并。1963年7月市卫生局药政管理处改为辽宁省鞍山市医药公司,仍归市卫生局领导,1964年5月又划归鞍山市商业局领导。1972年10月鞍山市商业局划分为第一、第二商业局,医药公司隶属市第一商业局领导。同年医药公司升格为非县团级单位。1979年9月,公司隶属关系再次变更,由市一商局移交给市石化局1981年10月成立鞍山市医药联合公司(为县团级单位),与市医药公司合署办公,由辽宁省医药管理局直接领导。1984年5月,鞍山市医药联合公司改称鞍山市医药总公司,由市政府领导,归口市经委管理1989年5月改称鞍山市医药管理局。1994年8月,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鞍山市医药管理局更名为鞍山市医药局。1999年6月1 8日撤销市医药局,成立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12月,由市属管理部门调整为少垂直管理部门。2013年,在市药监局的基础上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监局内设办公室、医疗器械处、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处、市场监管处、稽查处(药品稽查队)、政策法规处和人事教育处等7个职能处室等。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药监局1952年至2001年形成档案共982卷,其中文书档案897卷(永久474卷,长期373卷),会计档案34卷(永久卷),照片档案1册,排架长度约19.6米。
市药监局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市药监局党委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的记录;有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启用公章的通知、请示、批复;有关医药商品的供应、销售、库存和医药市场情况及社会购买力的调查报告;中、西药生产、药品管理、药材出口供应、调整药品价格的通知、规定;鞍山地区药械生产、经营、销售情况总结;医药商品分配方案及购销价格计划;麻醉药品、化学试剂经营、供应问题的通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干部、职工调转及工资关系介绍信;市药监局1964年至1990年的职工工资卡片和1989年、1990年的会计决算.1991年至2001年的年度决算、工资单等。
该全宗档案的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