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号全宗)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市政府领导鞍山地区城乡建设和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城建、房产、公用事业等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城乡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管理鞍山地区的基本建设、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建筑经济、工程质量监督、招标投标等工作。
市建委成立于1953年4月,当时称鞍山市城市建设委员会。1956年1月7日市人委决定撤销城市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并将鞍山市建设局改为鞍山市城市建设局。1956年8月30日,中共鞍山市委批复成立鞍山市城市建设委员会。1960年改为鞍山市基本建设委员会,1961年3月20日该机构撤销,其业务并人市计划委员会。1973年7月再次成立基本建设委员会,1 983年8月改为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建委内设秘书处、集中工程管理处、综合协调处、机关公用事业管理一处、机关公用事业管理二处、建筑工程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市政建设处、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办公室、市政府项目工程管理办公室、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市建设档案馆等机构。2014年12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撤销,在原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房产局和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基础上,组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建委1960年至2014年形成的档案共741卷,353盒3907件,其中文书档案715卷,353盒3907件,(永久401卷,299盒3204件;长期314卷,54盒703件,财务档案永久26卷,排架长度约25米。
市档案馆保存的建委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市建委关于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启用公章的请示报告、通知、批复;市建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市建委年、季度工作安排、总结;省计经委、省建设厅、市建委关于基建、公用、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扩建计划的批复;有关城建、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及征地等工作的报告;市建委有关基建、城建、人防、抗震加固、住宅计划、动迁等工作的通知;市建委、市计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建维护计划配套项目的通知;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各项通知、批复、报告;市建委转发省建设勘察招标投标、工程质量、企业验收等有关规定、通知;市建委工程质量检查、重大伤亡事故的通报;党员、党组织情况统计表,干部定期统计报表;干部
调转介绍信存根;市基本建设、城建环保、旧城改建等各种工作会议的材料;1991年至2014年年度决算、工资单,其中,缺少1993年8月、12月和1999年10月的工资单。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