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号全宗)
鞍山市煤气总公司(以下简称市煤气公司)是服务性的企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的煤气供应和煤气经营管理工作。
1949年10月鞍山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处接管了鞍钢燃气站,并改名为鞍山市瓦斯厂,1952年7月3日更名为鞍山市煤气公司。1953年7月1日成立市煤气公司支部委员会。1956年6月18日经市公用事业局决定,机构设置为秘书、人事、保卫、统计、材料、财会、营业、工务8个股。1964年1月23日市煤气公司由股升格为科,1966年初晋升为非县团级单位,1978年2月5日晋升为县团级单位。1993年2月市煤气公司更名为鞍山市煤气总公司,隶属于市公用事业局领导。市煤气公司内设机构有工会、纪委、团委、组织部、宣传部、武装部、办公室、安全科、保卫科、教育科、营业科、技术科、行政科、供销科、调度室、离退办、企管科、综合治理办、财务审计科、科协、设计研究所、生产计划科、质量管理科等等。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煤气公司1951年至1990年形成的档案共853卷,其中文书档案540卷(永久355卷,长期212卷),会计档案311卷(永久卷),排架长度约17.1米。该全宗档案不够齐全完整,尚缺劳动工资调资审批表,1951年至1955年的会议记录,1951年至1969年党员、干部、职工调转介绍信及存根,1950年至1957年生产计划报表。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煤气公司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市煤气公司党委(常委会、革委会、行政例会的会议记录;关于机构设置、干部任免人员处分的报告、批复、决定;市煤气公司的十年规划、总结;苏联专家对建罐的审查设计、建议;市人委、市城建局、市煤气公司关于基建投资方案、新建煤气罐、制止私安煤气的报告及批复;市公用事业局、市煤气公司关于申请增加民用天然气的报告和下达煤气增设计划的通知;市煤气公司的经理工作职责和各部门工作制度;煤气供应合同、建罐任务书、液化气罐站方案、煤气管理条例及有关管理制度暂行办法;事故合解书、事故通报;党员调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干部调转介绍信;市煤气公司历次政治运动的调查、处理材料;职代会、团代会会议材料;1951年至1990年的年度决算和工资单。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