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号全宗)
鞍山电业局是水利电力部直属的大型供电企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鞍山地区输配电工程的施工、安装、业务扩充、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的管理、营业管理及路灯管理的工作;鞍山地区电网发展规划及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农村用电管理等项工作。
鞍山电业局创建于1934年,是由原满州电业株式会社与南满电气株式会社合并成立的鞍山支店。1945年被鞍山市政府接管,改称为鞍山电业局。1946年4月,鞍山电业局被国民党接收,11月鞍山电业局被东北电力子局接收,并改称为东北资源委员会鞍山电力子局。1948年2月鞍山解放,电业局和邮电局一起称为鞍山邮电子局。同年5月,电业局和邮电局分开,电业部分又称为鞍山电业局,11月由辽南电业管理局接收。1958年1月鞍山电业局改称鞍山供电局。1960年10月25日又改为鞍山电业局。1993年1月,鞍山电业局隶属东北电管局领导。1999年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领导。鞍山电业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生产部、安全监察部、科技部、劳动人事部、社保所、审计部、法 律事务处、行政事务部等1 8个部(处)室,下辖铁东、铁西、立山供电局等32个基层单位。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鞍山电业局1949年至1965年形成的档案共226卷,均为文书档案永久卷,排架长度约4.5米。其中电业局的技术档案和人事档案由电业局自行保管,文书档案基本齐全完整。
鞍山电业局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鞍山电业局有关机构调整、干部任免、调动、人员处分的通知、决定;各项工作计划要点、安排、总结、报告;鞍山电业局党委工作的调查提纲、报告、党代会文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设备检修工作的指示、通知、报告、总结;中共鞍山市委、鞍山电业局党委关于“审干”、“肃反”、甄别工作的通知、意见、报告;事故处理调查报告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分;鞍山电业局的企业工作安排、总结、调查表、营业统计报表、电力销售报表及节电报表;干部定期统计表和劳动工资年报表;有关带电作业、电业管理、线路维护及农村电网的文件;电力系统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及组织措施;团委、工会工作的计划、报告、总结及团代会、职代会的会议材料。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和机检文件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