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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12-03 11:16|栏目: 全宗介绍 |浏览次数:

(第24号全宗)

    鞍山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是鞍山地区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受省总工会和中共鞍山市委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履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吸引职工群众参加改革,努力完成经济与发展任务;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引导和教育职工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文化技术素质;深化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加强职工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努力做好扶贫解困、促进再就业和职工生活工作,认真协调劳动关系,为我市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切实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政治支柱作用。

鞍山市工会组织最初成立于1945年10月,称为鞍山市职工总会。1948年2月24日成立了鞍山市职工联合总会筹委会,同年12月1日成立鞍钢职工总会筹委会。1949年2月,上述两个筹委会合并,组成鞍山市总工会筹委会,1950年2月8日,筹委会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鞍山市总工会。1951年4月,分成鞍钢总工会和市总工会。1952年6月,又合并为市总工会。1953年10月改为市工会联合会。1959年7月又改为市总工会。1967年12月至1973年5月“工代会”取代了工会组织。1973年6月恢复了市总工会至今。市总工会内设办公室、女工部、调研室、财务部、生活保险部、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公室、文教卫生工作委员会、财贸工作委员会、宣传部、教育部、职工代表大会办公室、民主管理部、法律顾问处等。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总工会1948年至2001年形成的档案共2572卷,其中文书档案2518卷(永久2115卷,长期403卷),会计档案54卷(永久11卷,定期缓销43卷),排架长度约51.5米。这些档案进馆后经过系统化整理编目,档案保存完好。

    市总工会全宗档案的内容主要有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规定、决定、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市总工会各界会员代表、工会积极分子代表、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英雄模范的登记表和材料;市总工会的党组扩大会、工会常委会、行政会议记录;市总工会关于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干部任免等方面的通知、请示、批复;市总工会各部室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干部统计表及工资名册;“整风”、“五反”、“审干”等运动形成的材料;职工劳动保护、疗养设施、业余教育等工作的规定、安排、通知;1991年至2001年的年度决算及工资单。

    该全宗档案检索工具主要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机检文件级目录和机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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