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5号全宗)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肃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委“肃反”领导小组)根据鞍委字(60)573号文件决定,成立于1960年12月1日,内设办公室和甄别定案组,是中共鞍山市委负责领导全市“镇反”和“肃反”工作的临时机构。1962年2月,中共鞍山市委决定撤销市委“肃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肃反”工作列为公安部门正常业务。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市委“肃反”领导小组1960年至1962年形成的档案共27卷,均为永久卷,排架长度约0.6米。
市委“肃反”领导小组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中共中央、辽宁省委、省委“肃反”领导小组、鞍山市委有关“肃反”工作的指示和调查、索要证明材料范围及手续的规定,有关“肃反”控特工作的通知、通报、规定及报告;中央、省、市关于“镇反”、“肃反”情况简报、调查材料;中共鞍山市委、市委“肃反”领导小组有关成立机构、人员任免的通知、批复,关于“整风”、“镇反”控特、“肃反”工作的计划、安排、总结,有关定案审批权限和处理手续的暂行规定、纪要、报告以及案件处理情况、摸底排队情况统计表;中共辽阳县委、海城县委“肃反”领导小组及铁东、铁西、鞍钢和市委宣传口形成的有关“肃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情况调查及经验介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