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05号全宗)
1962年8月,为了适应精减工作的需要,加强对精减人员
安置工作的领导,中共鞍山市委成立安置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置办),与精减办合署办公。同年11月,市委安置工作委员会并入精减领导小组,设立安置办公室和精减办公室,同时将动员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并人安置办, “文化大革命”期间安置办机构被撤销。1969年10月,鞍山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市革委会“五·七”城乡协作办公室,成立鞍山市革命委员会安置办公室。
1978年5月,根据辽宁省委、省革委会要求组建了鞍山市城镇人口下乡安置办公室,下设秘书组与安置组,办公室由市民政局领导。同年12月18日,市安置办划归市革委会办公厅领导,并由劳动局、民政局、公安局抽调10名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1983年8月鞍山市城镇人口下乡安置办公室撤销,工作移交市民政局。
安置办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安置工作方针政策,掌握全市精减职工、闲散人口及社会青年的安置进度情况并进行统一安排、办理相关手续,管理和分配安置经费,处理和接待还、下乡人员有关安置方面的事宜。
鞍山市档案馆保存的安置办1962年至1983年形成的档案共 291卷,其中永久卷25卷,长期卷217卷,短期卷49卷,排架长度约6米。
安置办全宗档案内容主要有中共中央、辽宁省委、鞍山市委有关精减安置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会议纪要和各级领导关于安置工作的讲话;市安置办、精减办有关精减安置工作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对安置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通知、规定;辽宁省委、鞍山市人委和省、市安置办对老、弱、病、残、退职还乡职工生活安置的批复、批示、动员安置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及关于巩固安置工作的调查报告;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统计表、名册和青年思想动态及在农村生活与表现情况调查材料;动员、组织、安置“五·七”大军插队落户和城镇人口疏散工作报告、总结、会议记录与简报及“五·七”大军插队落户各种统计表、登记表、名册、下乡介绍信存根等;市安置办关于知青、 “五·七”大军下乡经费、口粮、物资使用的通知、规定;市安置工作会议、各类下乡人员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典型经验介绍材料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先进集体(个 人)登记表;市安置办关于成立各单位安置办机构的通知和海城县、辽阳市、各城区、市直单位关于精减安置下乡人员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有关精减职工遗留问题处理和接待下乡人员信访工作的材料;市安置办形成的1966年以来下乡职工、知识青年、“五·七”大军回城户口安排与工作安排审批表、记录和工作介绍信、落户介绍信、回城证明存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