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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发

发布时间:2006-08-30 00:00|栏目: 编研成果 |浏览次数:

  王金发,辽宁省台安县人,1930年5月7日出生。1950年参加工作。王金发参加公安工作40余年,先后任交通队民警、立山区公安分局政治指导员等职,工作勤恳敬业,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退休后仍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已任,在旧货协管站的5个月中,先后抓获盗窃有色金属团伙6个,缴获黑色金属10吨,黄铜35吨,治安处罚176人,取缔非法收购人员356人。1990年11月4日,王金发在单位办公室办公,凶犯王双发、王双才身带尖刀,以杀害警察抢枪为目的,闯进王金发的办公室。王双发乘王金发不备,向其背部猛刺一刀,王金发转身奋力抓住王双发的手腕,与其展开殊死搏斗。此时,王双才又向王金发胸部猛刺一刀,将其刺倒在地。然后二凶犯又向王金发的胸部、腹部连刺数刀。王金发因心肺多处被刺,流血过多而壮烈牺牲。为了表彰王金发的英雄业绩,1991年7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给其追记个人一等功1次。1993年1月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王金发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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