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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涛

发布时间:2006-08-30 00:00|栏目: 编研成果 |浏览次数:

  王海涛,1969年3月17日出生于辽宁省台安县。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台安县公安局韭菜台派出所民警。1989年10月26日晚20时,韭菜台派出所接到县公安局命令,立即设障堵截从鞍山市逃往台安县境的持枪杀人犯。王海涛是刚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尚来配备武器,但他毫不畏惧,赤手空拳地跟随副所长殷振元等同志参加了战斗。20时30分,一辆面包车从东面急驶而来,他们意识到这正是命令中提到的车型。殷振元上前示意停车检查,从车上跳下司机和两个歹徒,其中一个歹徒持"五·四"式手枪马上向殷振元连开两枪,殷振元胸部中弹。王海涛见状立刻转身去所内报警,亦被歹徒开枪击中,王海涛手捂腹部伤口仍在急呼"快去报警"。其它干警闻讯赶来,将王海涛送进医院,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而光荣牺牲。昏迷之中,王海涛还断断续续地说道:"我手里就是没有枪,要是有枪,我绝不能放跑这伙歹徒。"为了表彰王海涛勇斗歹徒的英雄行为,1989年11月1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18日,辽宁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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