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洁,女,1960年生,辽宁省海城市人,1983年毕业于鞍山电视大学,同年分配到鞍山市轧钢厂,历任鞍山市轧钢厂机关干部、技术员、工程师,鞍山市图书馆副馆长等职。1994年4月12日,一名无辜儿童遭到歹徒残害,白雪洁奋不顾身与歹徒搏斗,保护了素不相识的儿童的生命,自己却身负重伤失去了右手。为了弘扬白雪洁舍已救人的高尚精神,1994年4月18日,中共鞍山市委、市政府发布决定号召全市人民向白雪洁同志学习,1994年4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向"见义勇为女英雄白雪洁学习的决定。"白雪洁受伤后,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克服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面对自己残缺的肢体,用仅存的左手末端的两个手指练会了吃饭、写字。以后,她更加刻苦的学习,充实丰富自己的才能。她用爱心回报社会,为实现"春蕾计划"她资助5名女童读完小学;辅助1名高中女生考大学;3次为灾区失学学生捐资复学;为下岗女工再就业工程、为妇联保护妇女儿童救助基金会慷慨资助;她还帮助住院的病友以及社会上找到她的一些职工、教师、学生解决困难,共捐款2万多元。为挽救失足青年,她先后到鞍山女子自强学校、营口监狱、沈阳大北监狱同7000多名失足青少年谈人生,鼓励他们改造思想,重新做人。她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英雄、新长征突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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