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淑范,女,1946年生。历任鞍山二中党支部书记、鞍山教育工会副主席、鞍山师范学校党委副书记、鞍山八中、三中党委书记等职。许淑范在从事班主任和数学教学工作时,把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寓于学生活动之中,成功地将一个个后进生转化为好学生。在教学中她大胆尝试四段教学法,注意抓中下生,控制两级分化,在学校考试和全市统考中名列前茅。她撰写的"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班主任工作浅谈",曾在省里交流。担任市教育工会领导时,在教师中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充分调动教育战线全体职工在教育改革和实践中的积极性。从事党务工作后,狠抓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改革工作方法,努力塑造干部、党员教师的形象。她主持制订了《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建设五项规定》、《领导干部三谈心、七必访、八讲制度》、《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约束干部的行为,受到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她所工作的单位相继被评为市"八风。"单位和市、教育系统先进党委(支部)。许淑范曾先后被评为鞍山市十佳教师、特等劳动模范、优秀管理干部、百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辽宁省劳动模范、女改革先进分子,1985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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