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海涛,1963年9月生。辽宁锦州人。现任鞍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闫海涛1986年于锦州师范学院获哲学学士学位,1993年于东北师范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于东北师范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闫海涛同志作为学术带头人,先后主持了国家"九五"重点科研课题和辽宁省"八五"、"九五"重点科研课题6项,其中,国家级重点科研课题《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农民》获国家级一等奖,2项省级重点科研课题获辽宁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在《毛泽东思想论坛》、《党史文汇》、《东北师大学报》等刊物上发表了《试论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特点》、《历史上四次"毛泽东热"》、《论农民在中国现代化中的作用》等50多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主编或参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程》、《新编法律基础》、《新编马克思主义哲学》等10多部教材,出版了《农村改革二十年》和《走向繁荣的共和国》2部专著。并于1998年被沈阳工业学院聘为硕士生导师。闫海涛同志一直致力于高校工作,1993年-1994年任沈阳工业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1995年任副校长。任职期间,所在系多次荣获沈阳市"先进党总支"称号,所在校连续5年被授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多次被评为市大专院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闫海涛于1999年8月参加了鞍山市公开选拔干部,任鞍山师范学院院长,并于2000年3月兼任院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学院荣获了辽宁省"文明校园"和鞍山市"文明标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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