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蓝,女。1921年生。辽宁省岫岩县人。著名电影演员。1938年10月于蓝自日寇占领的北平抵达革命圣地延安,在抗大、女大学习。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3月正式从事文艺工作,在延安鲁迅艺术学院实验剧团任演员,参加话剧及秧歌剧的演出。1946年进入东北电影制片厂。1954年入中央戏剧学院表演干部训练班深造。1962年再次回到北京电影制片厂,先后参加了《白衣战士》、《翠岗红旗》、《龙须沟》、《林家铺子》、《革命家庭》、《烈火中永生》等影片的拍摄。1961年莫斯科国际电影节因在《革命家庭》中扮演母亲获最佳女演员奖。60年代被评为22大影星之一。1989年被《中国电影周报》评为建国40年来最佳影星之一。1981年6月,于蓝受命组建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并出任厂长。1992年被评为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劳动模范,并获得中国福利会妇幼事业樟树奖。1995年获中国电影世纪奖。于蓝曾当选为第二、三、五、六、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届人大代表、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会长、中国儿童少年影视中心主席、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厂长、艺术指导。1998年8月离休。现任中国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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