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林,辽宁省鞍山市人,1951年4月23日出生。1970年应征入伍,1975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和平派出所民警。李福林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忠于职守,他分管的居民区连续3年半无刑事案件。1989年10月19日下午3时,铁西区公安分局抓获入室抢劫犯李世海,案犯住在李福林管区的李世博(亲兄弟)家中。根据铁西区公安分局介绍的情况和要求,李福林在居民区中开展调查摸底。10月26日,李世海2个哥哥李世博、李世勇策划了抢夺枪支,劫走李世海的行动,下午2时,二犯以反映情况为名,将李福林骗至李世博家中,乘李福林不备,用刨锛猛击他的头部。李福林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同二犯进行了殊死的搏斗,最后壮烈牺牲。时年38岁。1989年11月1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李福林为革命烈士,18日,辽宁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一等功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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