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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柱

发布时间:2006-09-04 00:00|栏目: 编研成果 |浏览次数:

  赵永柱,辽宁省海城市人,出生于1962年8月5日。1982年参加工作,生前系海城市公安局新立派出所民警。赵永柱参加公安工作9年中,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神圣职责,干一行爱一行,从警9年8次调换工作岗位,从城市到农村,从话务员、侦察员到民警,他任劳任怨,每一个岗位上都留下了他坚实、闪光的足迹。赵永柱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管区内10几家"五保户"一直是他重点照顾的对象,为他们做好事200多件1991年3月30日17时,赵永柱和几位同志路过海城站前地道街附近,发现几名持枪歹徒,赵永柱和2位民警立即冲上去,擒获2名身持锯短枪管、枪托的单筒猎枪的罪犯,然后向藏匿持枪歹徒的一辆吉普车冲去。赵永柱见车内有人端起枪,立即鸣枪示警,高喊:"别动!我们是公安局的,放下武器!"这时歹徒訾晓雨从车右后门下车,手持五连发锯短的猎枪,向冲到车左后侧的民警徐伟开了一枪,徐立即举枪还击,穷凶极恶的訾晓雨转身又向冲到车右侧的赵永柱开了一枪。一团铁砂击中了赵永柱的右肺和心脏,赵永柱一下子跪倒在地,就在他整个身体倒地的瞬间,他以顽强的毅力,用左手撑地,右手吃力地抬起枪,困难而又极其准确地击中歹徒腰部,歹徒应声倒地,赵永柱也倒在血泊中。吉普车上负隅顽抗的歹徒见状,慌忙驾车狼狈逃窜。民警们和十几名群众立即围到赵永柱身边,只见他面色苍白,警服已被鲜血浸透,右手仍紧握着那把"五四"式手枪。赵永柱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不幸壮烈牺牲。时年仅29岁。为了表彰赵永柱勇斗歹徒的突出事迹,1991年10月11日国家公安部追授其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3年6月2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赵永柱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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