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连琴,女,1953年出生,辽宁省鞍山市人。1970年参加工作,冶金部第三冶金建设公司机电公司电焊工。1985年7月因病医治无效逝世,终年32岁。参加工作后,矮小、瘦弱的陈连琴尊敬师傅,虚心学习焊接技术。她肯躺在泥水满地的管道沟里仰面焊接,敢爬到30米高的空中管道上面去作业,她的脸、胸脯被电火烤的一次次脱皮,从没有吐出过1个疼字。她在思想上、技术上年年都有很大的进步。1984年8月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入党后的9月份,她被确诊为肺癌。当时电焊工1天的工作量是烧1捆焊条,5公斤,而病中的陈连琴1天干了4捆,20公斤,320根焊条,是一般工作量的3倍,而且干出的都是优质活,当时并不知道她患末期肺癌的师傅们都自叹不如。盛夏,机装队为化工厂加工1条长管道,电焊工要钻进狭窄的20米长的管子里操作。太阳烤得管子发热,电火花一闪,管道里便飘满有毒气体,师傅安排1名身体好的工人去干这活,而她却面露难色。面对这种情景,陈连琴放下手里的活,拿起焊把就钻进管道里,她足足在令人窒息的艰难环境里烧了10多根焊条,当她被搀出管道时就瘫倒了。弥留时,她最大的愿望是成为正式党员,逝世前,党组织满足了她的愿望。陈连琴曾多次被评为市先进生产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1985年12月9月,《鞍山日报》以《闪光的人生之路》为题,介绍了陈连琴的事迹,鞍钢工会和鞍山市总工会先后作出决定,号召职工向陈连琴学习。1986年3月13日,陈连琴被追认为鞍山市优秀共产党员,3月18日,被命名为鞍山市劳动模范。3月25日,中共鞍山市委发出《关于向优秀共产党员陈连琴同志学习的决定》。1986年4月3日,中共辽宁省委整党办公室作出《关于学习陈连琴的决定》,要求各整党单位,以《辽宁日报》3月25日发表的长篇通讯《象她那样做人》为教材,把学习陈连琴的事迹作为整党学习的1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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