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梅,女,1935年11月出生于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1955年至1956年鞍山曙光小学体育教员,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习进修。1957年至1960年任辽宁省自行车队运动员兼教练,1960年至1964年任鞍山体委自行车队教练。1964年至1966年调任辽宁省自行车队教练兼运动员。1966年返回鞍山任自行车队高级教练。1992年退休,现任鞍山自行车运动协会顾问。张丽梅从事体育工作40年,取得过鞍山市有史以来第一位运动健将称号,第一位自行车教练员。1958年4月18日参加辽宁省八城市女子1500米、3000米、5000米自行车比赛,曾8次破全国记录。1958年12月,在辽宁省公路自行车25公里赛中创全国纪录。1959年10月,在第一届全国运动会50公里公路自行车比赛中第四名,25公里自行车团体赛第四名。作为教练员,她先后培养了近百名自行车运动员,为辽宁省输送30名运动员。张丽梅曾被国家授予运动健将称号,被国家体委授予"新中国体育开拓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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