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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并机构档案接收中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2-10-09 00:00|栏目: 编研成果 |浏览次数:

  文章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对撤并机构档案接收中接收档案的范围、时间断限和种类这三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文章认为:关于接收档案的范围,档案馆只应接收撤并单位有价值的档案,不应不分良莠地全部接收,要将鉴定工作做在基层。对于撤并单位的档案必须考察立档单位的社会地位及其档案的价值。对一般单位,尤其是小的基层单位,只需接收反映其基本历史面貌和基本职能活动的永久档案;对社会地位较高,社会职能较广的单位,只需接收其永久和长期档案进馆;关于时间断限,对撤销和合并单位应采取不同做法:对撤销单位应将其撤销之前的全部永久(长期)档案接收进馆。对合并单位不宜将其合并之前的所有永久(长期)档案全部接收,而应双方协商规定一个都能接收的时限。关于接收档案的种类和内容,认为应接收各种门类的档案,如文书、会计、照片档案等,同时提出了不宜接收短期会计档案进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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