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档案馆版权所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专栏 > 业务指导

当事人过世,与其有关的民生档案如何查阅?

发布时间:2014-01-22 00:00|栏目: 业务指导 |浏览次数:
当事人过世,其亲属需要查阅与其有关的各类民生档案,查阅人须持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
|关于我们|查档须知|馆址须知|温馨提示|法律顾问|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Copyright © 2000-2022 鞍山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010539号-1 技术支持:金航网络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