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档发[2008]24号
关于转发《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和<辽宁省照片、音频和视频档案目录
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中、省)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全市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现将辽宁省档案局制定的《辽宁省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和《辽宁省照片、音频和视频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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