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档发〔2011〕10号
关于转发《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活动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民营企业:
现将《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活动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鞍山市开展全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活动日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各开发区管委会将本地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情况调查表、档案利用典型实例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市档案局业务处(电子及纸质版);2011年5月底前,将本地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计划及民营企业档案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名单报市档案局业务处。
联系人:杨琳
电话:5839903
传真:5851056
电子邮箱:ywc5839903@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到鞍山档案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asarchives.net/)。
附件:1、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活动日的通知
2、致全省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
3、辽宁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情况调查表
4、2010年全省民营百强企业、明星企业名单(鞍山市)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民营企业 活动日 通知
抄报:辽宁省档案局
鞍山市档案局办公室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