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档案馆版权所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专栏 > 业务指导

档案全宗卷的建立与整理

发布时间:2015-01-07 00:00|栏目: 业务指导 |浏览次数:

档案全宗卷


一、全宗卷内主要容与使用范围
1、全宗卷是档案馆(室)在管理某一全宗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说明该全宗历史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所组成的专门案卷。
2、本规范规定了全宗卷的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和整理、办法。
3、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机构(以下统称档案室)。
二、全宗卷编制原则
1、档案馆(室)对其所管的每个全宗都应以全宗为单位编制全宗卷。
2、全宗卷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凭据、清册、报表应做到准确、齐全、规范。
3、全宗卷内的文件材料,应按照其固有的特点,保持文件材料间的有机联系,反映全宗管理的历史面貌,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全宗卷的主要内容
1、档案收集:档案交接文据、移交目录、接收记录,档案来源和价值说明等。
2、档案整理:整理工作方案、分类方案、案卷目录说明、整理工作小结等。
3、档案鉴定:鉴定小组成员名单、档案保管期限表、鉴定档案分析报告、销毁档案的请示与批复、销毁档案的清册等。
4、档案保管: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报告、重点档案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档案的抢救与修复情况报告等。
5、档案统计:档案收进、移出登记,案卷基本情况统计和重要的利用统计表等。
6、档案利用:全宗指南(全宗介绍),开放利用和控制使用范围说明,档案汇编和公布出版情况及报批文件,档案产生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典型事例等。
7、档案管理新技术的应用:缩微复制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情况的文字说明材料。
四、全宗卷整理
1、全宗卷文件材料,是随全宗管理的延续而逐渐增加的,平时必须注意积累,把全宗管理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先归入预设的卷夹内,文件材料积累到一定数量时,及时进行整理组卷,数量较多的可设分卷。
2、整理组卷时,必须认真检查,鉴定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及其保存价值,对于有重要遗缺或无保存价值的应予以补齐或剔除。
3、卷内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进行系统排列,排列顺序为:全宗指南(全宗介绍)、立档单位大事记和有关档 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现代化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卷内目录。
档案室形成的全宗卷,可置于每个全宗排列的卷首。全宗向档案馆或向有关单位移交时,其全宗卷亦随同移交。

|关于我们|查档须知|馆址须知|温馨提示|法律顾问|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Copyright © 2000-2022 鞍山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010539号-1 技术支持:金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