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同一事由的归档文件应该在事由办理完毕后收集齐全,然后再进行整理,以保证排列、编号后同一事由的文件排在一起。如某一事由未办理完,其形成的文件已部分归档。档案人员在整理归档文件时,对这部份文件的处理,应充分考虑"同一事由文件齐全完整"这一前提,不要"先来的先整",而应"先全的先整"。如果怕已形成的文件丢失,可在加盖的归档章中用铅笔填写件号,待年终文件全部收集齐全后,再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确定不变的件号。
文件是否已经齐全完整,除了形成者收集外,归档文件整理者也要加强把关,否则就会影响到归档文件整理和检索利用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