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档案馆版权所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市档案局规范党员佩戴党徽

发布时间:2018-05-16 00:00|栏目: 工作动态 |浏览次数:

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密切党群关系,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市档案局机关党总支部就局(馆)党员规范佩戴党徽提出具体要求:局(馆)党员在工作期间要自觉佩戴党徽,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不忘党员身份,提醒自己时时处处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关于我们|查档须知|馆址须知|温馨提示|法律顾问|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Copyright © 2000-2022 鞍山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010539号-1 技术支持:金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