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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档案局关于下达2017年档案安全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00:00|栏目: 双随机一公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中、省)直各单位:

为依法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完整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条例》,鞍山市档案局拟于2017年分批次开展档案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档案安全执法检查计划下达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中、省)直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防光等安全保管情况。

         2、各种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情况。

  3、室藏档案条目录入及原文数字化情况。

  4、档案工作机构的建立、专兼职档案人员的配备情况;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情况等。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1.各单位对照执法检查内容于6月12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市档案局业务督导处。

2.市档案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于10月16日至11月1日对随机抽取的第二批次10家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受检单位。

3.检查将采取听取受检单位档案工作整体情况汇报、查看档案实际管理状况形成执法检查反馈文书三个步骤。

4.检查结果将在鞍山市档案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检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报市档案局业务督导处(行政执法处)。

联系人:顾阿芳

电话:5811066    5851056(传真)

邮箱:ywc5839903@126.com

鞍山市档案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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