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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00:00|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鞍档发〔2018〕3号



鞍山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

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市(中、省)直机关,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档案部门:

2017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工作要求

2017年8月,《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突出强调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要求,首次明确了统计工作相关各方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责任。据此,档案统计工作也需要明确责任,强化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档案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在人员、设备、工作时间等方面予以保证。档案统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上报任务。

鞍山市档案局将根据档案统计年报的报送时间和数据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适时予以通报。

二、统计范围

各级档案局、各类档案馆,市、县(市)区直属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企业集团及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

三、填报内容

档案统计年报填报内容为截至2017年12月底,本县(市)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此外,各县(市)区档案局需填报《部门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报表,其他单位不需填报此表格。

各级各类档案部门需填报的基本表名称如下:

鞍山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图1)

录入《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基本表,形成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如有主管部门的,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汇总),报鞍山市档案局。

四、报送载体及报送时间、地点

(一)档案统计软件应注意的问题

1.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和“2017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参数.jio”文件,供填报单位免费使用。已使用该软件的单位需要装入 “2017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参数.jio”文件进行系统升级,之后再进行2017年度统计数据录入工作;以前未使用该软件的单位,应首先安装《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再装入“2017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参数.jio”文件进行升级。各填报单位可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http://www.saac.gov.cn)从“下载专区——软件下载”中或鞍山档案信息网站(http://www.asarchives.net/)从“下载专区”中下载“2017年度档案统计年报”。

2.统计工作QQ群名称:“鞍山档案统计年报群”,QQ群号码:109048650,申请加入时的附加信息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不填附加信息不能通过申请;已加入群的不用重复申请。

(二)报送载体

《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部门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统计表》的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各一份。

纸质报表须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填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报送鞍山市档案局业务督导处。

电子报表:统计报表是《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统计汇总形成的数据包;财务状况统计表为excel表格。请将统计数据包、excel表格及单位、联系人、手机号一并发送至邮箱tj5838011@163.com(以收到回复信息为准)或使用U盘、光盘报送鞍山市档案局业务督导处。

报送程序分为两个步骤,各单位先报送电子报表,经鞍山市档案局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报表。

(三)报送时间

电子报表报送时间:市直机关、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档案部门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送;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于2018年2月5日前报送。

纸质版报送时间:各相关单位及部门于2018年3月30日—4月25日报送。

(四)报送地点

鞍山市档案局(铁东区绿化街41-1号,基督教堂北侧)4楼408房间。

五、填报说明

(一)各县(市)区档案局负责本县(市)区所属单位档案统计年报的汇总工作;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集团)、人民团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档案统计年报的汇总工作。

(二)各级各类档案部门类别代码

鞍山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图2)

(三)填报基本表注意事项

1.档基1表

(1)本表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

(2)同时填报档基1表和档基2表的档案局(馆),“定编”能分开的,分别填报;“定编”不能分开的,填入本表;“现有全部专职人员情况”按工作实际分工,从事档案局工作的填入本表,从事档案馆工作的填入档基2表。

2.档基2表

(1)本表由各级各类档案馆填报。

(2)“馆藏全部档案”不应少于相对应的“本年进馆档案”和“开放档案”。

(3)“事业费”指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本年度除工资以外的档案专项业务费,包括档案、资料征购费,档案整理、编纂、保护、修复等费用,档案陈列展览费用,设备购置费,干部培训费及其他费用等。

(4)“国家重点档案”指由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在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国家需要永久保存的珍贵档案。主要范围包括:1949年以前,反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革命活动家的档案;1949年以前,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和著名人物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活动的档案;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档案部门鉴定和确认的,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的其他重点档案。

“事业费”和“国家重点档案抢救情况”仅限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填报。

(5)未聘任的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填入档案干部专业技术职务栏中。(档基3表同档基2表)

(6)“馆藏档案”中的“卷片”计量单位为“万幅”。(档基3表同档基2表)

(7)“档案编目情况”中的“机读目录”的计量单位为“万条”。(档基3表同档基2表)

(8)“开放档案目录”的计量单位为“万条”。

(9)“本年编研档案资料”字数的计量单位为“万字”。(档基3表同档基2表)

(10)“后库面积”,由国家综合档案馆填报。

3.档基2表附表

“数字档案馆”是指各级各类档案馆为适应信息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利用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档案信息服务和共享利用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4.档基3表

(1)本表由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规定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填报。

(2)实行立卷改革的部门,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以件为保管单位进行文件归档的档案,均按“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填报。

(3)“室存全部档案”不应少于“室存永久、长期档案”。

(4)“本年接收档案”指2017年度接收的2016年度或以前年度的档案。

(5)“本年经费投入”指本年单位用于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计量单位为“万元”。

5.档基6表

(1)本表由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填报。

(2)根据工程进行情况填报此表,尚未竣工的项目只填写“本年度在建项目情况”;本年度竣工的项目只填写“本年度竣工项目情况”;本年度开工、本年度竣工的建设项目,按竣工项目填写“本年度竣工项目情况”。

(四)审核综合表注意事项

1.档综2表(含附表)

(1)检查馆藏全部档案数量是否符合下列公式:

馆藏全部档案=上年度馆藏全部档案+本年进馆档案-本年销毁档案

(2)检查档案数量与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按标准档案装具测量:案卷排架长度=案卷数×0.02米;以件为单位档案排架长度=文件数×0.002米)

(3)国家重点档案应抢救总数包括历年已抢救数量,无特殊情况已抢救档案数量不应少于上年度上报的已抢救档案数量。

(4)检查馆藏全部档案与开放档案的对应关系是否合理。

(5)检查“本年编研档案资料”的种数与字数、平均每种的字数是否合理。

(6)检查档案馆总建筑面积与上年度上报数相比变化是否合理。

(7)检查缩微胶片卷片数、档案编目情况的机读目录条数、档案事业费的数额是否合理。

2.档综3表(含附表)

(1)检查室存全部档案数量是否符合下列公式:

室存全部档案=上年度室存全部档案+本年接收档案-本年移出档案-本年移交进馆档案

(2)检查档案数量与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

(3)检查“本年编研档案资料”的种数与字数、平均每种的字数是否合理。

(4)检查缩微胶片卷片数、档案编目情况的机读目录条数、本年经费投入数额是否合理。

在填报、汇总报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随时与鞍山市档案局业务督导处联系。

联系人:赵 阳 联系电话:5850549



鞍山市档案局

2018年1月16日

下载地址:

1.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

2.2017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

注:1.档基3表:案卷排架长度=案卷数×0.02米,以件为单位排架长度=文件数×0.002米

2.档案排架长度和电子档案计量单位的数字取整数,小数点以后四舍五入;其他涉及小数的数字保留两位

3.档基表填写(或修改)完毕后需要按顺序点击“保存→运算→全运算→审核→全审”按钮

4.档综表根据档基表自动生成不需要改动

5.注意年度间数据平衡(系统不自动核算,需人工核对):

例:馆藏全部档案=上年度馆藏全部档案+本年进馆档案-本年销毁档案

例:室存全部档案=上年度室存全部档案+本年接收档案-本年移出档案-本年移交进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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