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的甲骨卜辞档案是我国早的一种文书档案形式。有史料记载的我国最早的保管这些文书档案的机构就是《周礼》所载的周王朝的档案管理机构——天府。它隶属于春官,职掌祖庙的守藏。它的实际负责管理官员又称守藏室史或柱下史。我国著名道家派的哲学始祖老聃(老子)就是周王朝的守藏室史、柱下史,类似王朝的书记官。根据当时王朝规定:凡是国家贵重的宝器物类,以及官府乡州及都市的重要簿籍都由天府负责接收和谨藏。这种簿籍档案被视同国家至宝,它随王朝都城的迁徙而搬迁。当时,乡州及都市官府的档案都录置两本,一本呈送天府归藏,一本收藏于官府衙署。比如小司寇在每三年一次大比之时将登记的户口、人丁数字连同讼狱的簿籍,除留存本署小司寇外;都要呈送一份贮存在国都天府。有的案册则登录多种副本,保管在与它有关联的官府之中。比如,卿大夫群吏和乡老推荐贤能的荐书,由周王接受后,便归藏在天府,并且还要登录其副本,即抄送一份内史保管。同时,在卿大夫产生文件的单位也必须有份底本留存。而大司寇负责记载外国外邦的盟约,除正本收藏在天府外,其副本则分别抄送收藏在六宫及大史,内史。这祥在无论王朝的中央或者地方,一种文件就存了许多副本,以免丢失损毁。据史书所载,孔子和他的弟子在周游列国时,曾留心抄录各国收藏的宝器铭辞等文书档案资料计有一百二十个国家,用以修《春秋》。
摘自《档案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