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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法律,简称“档案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档案事业规定性文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各种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法律行为规范。其表现形式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文。档案法律是一种一般法律,它高于档案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是制定和实施各种档案行政法规、规章、条例和办法等文件的依据和基础。档案法律是档案事业实现“依法治档”的重要保障。不能简单地认为有关的法律条文就是“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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