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内容,是由三个互相联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构成的。
(一)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又是档案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它是我国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档案按规定分别由各级、各类档案保管机构集中管理;2、全国档案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统一、分级、分专业管理;3、对党政档案和党政档案工作实行统
一管理
(二)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才能维护党和国家的历史真实面貌,才能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1、维护档案的完整、档案的完整性包括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和整理系统两个方面。收集齐全是指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都要尽量收集齐全,实现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一个地区直至整个国家真正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完整。整理系统是指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按照它的形成规律组成有机联系的整体。
(三)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满足社会对档案的需要,这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
我国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三个组成部分,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核心;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是手段;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