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城建局工程处力工于女士1979年参加工作,后因身体不好于1980年调转到市一轻局钟表厂做保管员。市钟表厂1993年以后长期放假,于女士长期靠打工为生,因脑部受伤,记忆力不好只能在饭店干粗活,工资比常人开的少且经常被辞退,加之离婚自己带一男孩,生活很艰难。现单位办理买断,该人正属于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无奈档案丢失无法办理。
于女士70余岁的老母亲孙素荣于2003年10月28日来馆为女儿查找凭证,我馆为其提供了市城建局全宗2号目录390号案卷之于女士的工人调转介绍信(含工资关系),市工人调动审批表(含入厂时间)。提供此份档案不仅证明了其调到钟表厂的时间,同时也证实了入厂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