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档案馆版权所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档案利用 > 利用实例

《关于印发鞍山市城镇房屋产权验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利用实例

发布时间:2008-07-01 00:00|栏目: 利用实例 |浏览次数:
  2007年7月3日,辽宁翟铁羽律师事务所刘某来我馆查询《关于印发鞍山市城镇房屋产权验证登记工作的通知》(鞍政办发[1994]10号)。我们为其提供了市政府全宗5号目录598、970号案卷。通过查询文件,明确了附企化工厂在1987年建于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路的商业用房所使用的土地是合法取得的,所使用的土地面积400余平方米,应得一次性补偿为200余万元。
|关于我们|查档须知|馆址须知|温馨提示|法律顾问|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11号

Copyright © 2000-2022 鞍山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010539号-1 技术支持:金航网络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