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社保局在为侯某办理退休时,发现其个人档案中缺少30多年前由二炼钢附企调到毛巾厂的材料。侯某于2015年3月20日,到市档案馆查找相关手续。工作人员经过认真细致的查找,没有查到该人的调转材料,但在劳动局全宗3号目录第280卷中发现了他被鞍山市纺织公司招工的介绍信,编号为1769存根,且时间与他要查的时间接近,但内容与他所说的调转关系不一致。工作人员经再次询问了解到其1979年清点回城到二炼钢附企,后考到纺织公司下设的毛巾厂。这一细节让工作人员意识到这个招工存根应是他需要的材料。为此工作人员与给他办退休的人员电话沟通,证实招工存根能为他退休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