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市档案馆收到市民颜某送来一面锦旗,内容是"服务到位、热情周到",以表示对我们服务的感谢。去年8月,原鞍山市鞋革厂职工颜某到市档案馆查找其知青回城及招工手续,该人1974年下乡到盘山县沙岭公社,1979年特困回城,分配在市鞋革厂成为临时工,1981年子女顶替的身份为集体工人,1984年因个人原因与单位办理离职协议书。2015年11月到了退休时间,在办理退休期间,档案中缺失知青及回城手续,市档案馆分别在市政府全宗3号目录第491卷、市劳动局全宗第3号目录第546卷中查找到其原始招工档案,这两份档案为证明颜某从下乡到离职期间的工龄提供了依据,并帮助他顺利办理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