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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手 保卫“校园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8-03-23 00:00|栏目: 热点聚焦 |浏览次数:

3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未来,相关部门将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将学生“小饭桌”作为监督重点,经食药监部门许可或登记备案方可经营。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全地区学校有食堂110多家,托幼机构市内有食堂近400家。

校园食品安全是家长关注的热点,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开学初即对我市城区近百家校园食堂以及小饭桌进行拉网式排查。相关人士表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将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日常检查、飞行检查、抽查的力度。

据了解,本次检查将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对辖区内新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许可持有情况全面排查,严禁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无证经营;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要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或登记备案后方可经营。

对于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将对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学生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饮料、冷冻饮品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严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对学校食堂供货商的监管方面,将严查食品供货商向学校销售假冒伪劣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人士表示,学校食堂每餐都必须留样以备检查。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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